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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纸业集团又一负责人落马
作者:周迎飚   发布时间:2003-09-08 11:51:10


    近日,江西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原热电厂厂长姜小南因受贿被终审判决有期徒刑12年。这是该集团公司的又一名企业负责人因受贿被拉下马。

    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姜小南原系江西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厂厂长。从1997年初开始到2002年初,他利用担任江西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厂副厂长、厂长分管煤炭采购业务,有权签订合同和决定实际供煤量等职务之便,先后42次收受江西欣欣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谢某、湖南湘楚实业公司王某、曾某、晏某等人的“好处费” 426100元。

    据此,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姜小南有期徒刑十四年。一审宣判后,姜小南表示不服,提出上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因姜小南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未掌握的受贿犯罪,具有自首情节,依法从轻予以处罚,遂改判有期徒刑十二年。

    据介绍,此前,江西纸业集团原财务审计部部长钟韶华因受贿46万,被判有期徒刑13年。江西纸业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姜和平因涉嫌贪污受贿犯罪被立案侦查。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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