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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致人死亡又逃逸
发布时间:2003-09-16 16:16:37


    近日,酒后无证驾车致人死亡后逃逸的被告人韩福录,被青海冷湖矿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5月23日,被告人韩福录无证酒后驾驶蒙k.16178丰田3400型小客车,在冷湖团结路消防中队门前,将同向骑自行车行驶的刘存来追尾碰撞致死。事故发生后,韩福录驾车逃离现场,后又换乘他人的车辆和步行两次前往肇事现场探听虚实,在得知刘存来死亡后逃跑。经公安机关历时8天的追捕,将其从冷湖附近荒郊沙滩抓获。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勘查认定,韩福录负这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韩福录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无证驾驶车辆,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而且肇事后逃逸现场,情节恶劣,社会影响极坏,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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