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利令智昏挪公款换来5年刑
发布时间:2003-09-18 09:04:16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而一个利令智昏的国家干部,想发财却滥编故事,在国家公款之上错打算盘,最终换得5年囹圄生涯。  

    邹某系某镇批租办副主任,1995年11月,该镇一村土地因市政建设被征用。邹某在经办拆迁工作时,向该村书记等人谎称从征地所多争取到20万元的动迁补偿费给村里,要求该村开具面额为20万元的动迁补偿费收据给征地所,10万元归村里,另10万元由自己开销。村领导同意了邹某的要求。  

    同年12月8日,邹某又要走现金5万元用于个人购房及消费;后又让村里报销了价值11800元的手机;1996年1月,邹某又至该村提出要现金4万元,且同样顺利得手。案发后,邹某家属为其退出赃款7万元,邹某也主动交代了报销手机的事实。  青浦法院审理认为,邹某利用职务之便,索取其他单位的钱款,共计7.9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邹某主动交代向村里报销手机的事实,属自首,予以从轻处罚,考虑到赃款全部退回,因此法院依法判决邹某有期徒刑五年。



来源: 新华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