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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牢狱之灾缘起一盆脏水
作者:陈实 发布时间:2003-09-22 14:02:08
一盆脏水引发邻里纠纷,进而又升级为互相殴打,结果这场恶斗把19岁的许彦送进了监牢。9月19日,北京房山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许彦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许彦家与邻居王平(化名)家只一墙之隔,可两家却经常为一些琐事发生争执。2003年2月15日早晨,王平洗完脸顺手就将洗脸水泼在了两家的公用走廊里。许彦的母亲刘梅(化名)此时正好开门,见王平此举很不满意,两人随即争吵起来,进而发生互殴,不久王平的妻子也参与到打斗之中。刚刚起床的许彦,听见母亲与人发生口角,为了不让母亲吃亏,就拿着木棍也出来帮忙。殴打中许彦用棍子将王平头部打伤,王平被家人立即送至医院抢救,但终因医治无效于2003年2月24日死亡。 许彦随即被公安机关逮捕。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许彦目无法律,持械殴打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害人王平往门外泼水,妨碍他人通行,损害了相邻关系,对本案的发生也负有一定责任。最后,法院对许彦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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