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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被盗不防范 夜贼9次窃得24万
作者:钱军 李云 发布时间:2003-09-27 09:37:08
9月26日,江苏省海安县法院召开宣判大会,一审判处利用深夜作案9次,窃得24万余元财产的被告人张英明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20万元。
被告人张英明系海安县海安镇中心村农民。2000年9月至2003年1月间,其多次深夜携带作案工具,采取翻窗入室等手段,潜入海安文峰大世界、海南初级中学等地,窃得电脑、手机等各类物品价值24万余元及现金4000余元。其中有两名受害人在一年内两次被张英明行窃。2003年1月16日夜,张英明携带作案工具窜至海安文峰大世界商场西侧,剪断钢网,推窗入室,一次性窃得电脑主机、手机(30部)、电子辞典、商务通、海豹皮装等物品计价18万余元,并窃得一楼收银台中现金2199.09元。在此次行窃中,张英明向其住处来回运送赃物3次,直至凌晨6时。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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