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多次被盗不防范 夜贼9次窃得24万
作者:钱军 李云   发布时间:2003-09-27 09:37:08


    9月26日,江苏省海安县法院召开宣判大会,一审判处利用深夜作案9次,窃得24万余元财产的被告人张英明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20万元。

    被告人张英明系海安县海安镇中心村农民。2000年9月至2003年1月间,其多次深夜携带作案工具,采取翻窗入室等手段,潜入海安文峰大世界、海南初级中学等地,窃得电脑、手机等各类物品价值24万余元及现金4000余元。其中有两名受害人在一年内两次被张英明行窃。2003年1月16日夜,张英明携带作案工具窜至海安文峰大世界商场西侧,剪断钢网,推窗入室,一次性窃得电脑主机、手机(30部)、电子辞典、商务通、海豹皮装等物品计价18万余元,并窃得一楼收银台中现金2199.09元。在此次行窃中,张英明向其住处来回运送赃物3次,直至凌晨6时。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