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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结伙抢劫强奸获死刑
发布时间:2003-09-29 16:08:39
近日,海口市中院一审以犯抢劫罪、强奸罪判处吴起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犯抢劫罪,判处吴桂尧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未成年人光仔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15000元。
生意亏本起歹念 吴起创,外号“东山雄”,1976年生,小学文化,海口市东山镇人。吴桂尧,外号“阿明”,1972年生,初中文化,陵水县人。光仔,1985年生,小学文化,东山镇人。 吴桂尧和光仔原本合伙在海口市白龙路卖鸽粥,2002年7、8月份出现亏损,二人变得心灰意冷,整日唉声叹气。有一天,有人提出:既然这么辛苦还赚不到钱,干脆去抢算了,另一位当即响应,二人一拍即合。 这时他们想起了一个人,光仔的同乡,号称“东山雄”的吴起创。他们曾有交往,谈得很投机。吴桂尧当即打电话,把吴起创召来,共商“大计”。吴起创一听他们的想法,说自己也早有此念,当即赞同。 三人抢劫四万六 第一个目标所定粥摊对面的一家商行。2002年8月14日凌晨2点多钟,三人窜到商行后窗旁,然后,由光仔望风,另两人把防盗网撬开,打碎玻璃,持刀冲进女主人卧室,吴起创骑到女主人身上将其按住,然后,两人封住其口、眼,将其捆绑,抢走现金46000元,两枚金戒指,和一部三星牌A288型手机。临离开前,吴起创看到女主人颇有几份姿色,又起色心,将其强奸。 作案后,吴起创,吴桂尧各分得21000元,光仔分得3700元,吴桂尧还分得那部手机。2枚金戒指被怀疑是假货而被扔掉。 悉数被抓退钱物 此前的2002年7月20日中午,光仔还曾在白龙路珠江源汽修厂旁一房间窗外盗走何某一三星牌A188型手机,价值1530元。 公安机关经侦查,于同年9月13日将吴起创抓获,9月4日将吴桂尧、光仔抓获。公安机关从光仔处缴获赃款646元;吴桂尧处缴获赃物手机及工行牡丹卡,冻结吴桂尧以其表妹名义所存的6000元存款;吴起创处缴获手机,呼机,摩托车等一批钱物。部分钱物被退还受害者。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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