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猖狂盗贼窃车价值四百余万被判无期
作者:郑金雄 王绮 发布时间:2003-10-08 11:40:37
10月8日,疯狂盗窃汽车的张清华、林甘成被法院以盗窃罪、销售赃物罪判处无期徒刑。
经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从1999年至2002年,张清华、林甘成流窜于厦门、泉州、漳州、龙岩、三明、江西、湖南等地,结伙采用多种手段,窃取他人机动车。盗窃对象从高档进口轿车到摩托车,即使救护车和警车也不放过,共作案50起,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4,651,494元。几人对盗得的车辆进行异地低价销赃后,将赃款挥霍一空,在案被盗车辆除8部汽车外,均未能追回或退赔,给被害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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