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大巴坠江26死续:司机被判7年
发布时间:2003-10-09 15:51:49
日前,震惊全省、违章超载驾驶造成32人死亡、13人受伤的河源6·6特大交通肇事案有了初步结果。河源市东源县法院审理后当庭作出一审宣判:认定被告人李招详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
今年6月7日《大巴河源坠东江26死》记者对此起车祸作报道。而东源县法院现已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招详、男、38岁,广东省东源县个体司机。2003年6月6日早上5时25分许,李招详与司乘人员林某一起驾驶一辆金龙牌大客车(该车车主为李招详与李某强合股购买,注册车主为河源市同发运输公司源城第二分公司),从东源县久社镇出发,前往深圳市宝安区。李招详等人不顾交通规则,沿途一路拉客,分别从久社镇、黄田镇、义合镇载客,共计载客人数为45人,加上李、林两人,车上或坐或站挤了47人,而该车驾驶证核定载客才30人。 当天早上7时15分许,当车行至东源县仙塘镇麻园路段时,李招详见前方急转弯,便刹车减速,因严重超载,急弯路超速驾驶,又遇路面潮湿,临危采取措施不当,致使车辆失控驶出路面坠入东江河中,造成车辆损坏,32名乘客死亡、13人受伤的严重后果,为广东省近几年来伤亡最惨重的一次交通事故。事发后,据交警部门初步调查,事发路段降雨路滑,道路狭窄,而司机在弯道区域仍维持70公里/小时的车速,加上该路段设施不多,交通标志、标线不全,导致车祸发生。 当天,侥幸逃过一劫的的李招详即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8月18日,东源县检察院以李招详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东源县法院受理后于今天开庭审理,当庭作出上述宣判。 来源:
新华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