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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公章造假骗贷96万坐牢11年
发布时间:2003-10-16 16:19:56


    一私营企业负责人,使用一枚6年前就已经不复存在的“制衣厂”公章假造担保,两次向信用社骗贷达96万元之巨,他也因此被判刑11年。近日,佛山中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现年35岁的庞礼忠是佛山人。案发前,他在佛山石湾出资开了一个物资材料中心,是该中心法定代表人。1997年6月27日,庞礼忠使用名为“佛山市张槎镇村头大同制衣厂”的公章,假冒该厂法定代表人谭泳虾的签名,以该制衣厂作担保单位,以其经营的物资材料中心的名义,与佛山市新湾城市信用合作社(现已改名为佛山市商业银行新湾支行)签定了一份贷款合同。双方约定贷款期为1年,贷款48万元作为流动资金。

  同年7月18日,庞礼忠采用同样的手法,再次向佛山市新湾城市信用合作社骗贷48万元。得款96万元后,庞除了用于经营以外,将余款大肆挥霍,并输在了赌桌上。

  今年4月,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对庞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庞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近日,佛山中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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