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7岁少年5个月诈骗两万余元被判刑
作者:蓝剑 张洁 发布时间:2003-10-20 13:02:27
沉迷网络的17岁少年刘伟,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先后诈骗7次,骗取现金高达两万多元。近日,刘伟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刘伟是一名正在准备参加高考的学生,和大多数青少年一样爱好上网。2002年12月至2003年4月,刘伟在四川宜宾城区某网吧内用自己和父亲的身份证,在易趣网站上进行了个人信息注册,并向易趣网站提交了将自己的手机低价拍卖的申请。申请贴出后,易趣网先后七次将“手机”拍卖给了不同城市的事主王某、刘某、李某等七人。拍卖成功后,易趣网随即用电子邮件通知了竞拍双方。随后,刘伟用邮件通知了以上各事主,让他们将手机款或定金共计22160元,汇往自己在农行的储蓄卡内。刘伟在每一次收到钱后,都没有给对方寄去手机,并用更换手机卡的方式来隐匿自己的联系办法,然后将赃款挥霍一空。一段时间以来,不断接到汇款的刘伟欣喜若狂,他没有想到这么容易就得了这么多钱。当然,他更没有想到,他的这些举动已经构成了诈骗行为。 2003年4月24日,一受骗事主李栋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随后在公安机关的调查下,刘伟被抓捕归案。案发后,刘伟退清了全部赃款。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