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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岳母帮贩毒女婿顶罪
发布时间:2003-10-21 17:09:38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一丈母娘因自己没有儿子便把女婿当儿子疼爱,当这位爱婿去贩卖毒品时,她竟然前往护送,为的是万一出事可以帮女婿顶罪。日前,贩毒的女婿被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而这位“糊涂”的丈母娘也因犯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万元。

    据了解,该名丈母娘叫林惜禧,今年58岁,惠来人,其女婿叫唐林何,今年37岁。2002年4月中旬的一天,唐林何在惠来通过电话与斗门的吸毒人员陈某某联系,称他有大量毒品海洛因可贩卖,问陈在斗门是否有销路,并问陈是否购买。陈当即答应并让他先拿400克海洛因来试试,双方商定以每克120元的价格成交,并约定由唐林何送货到斗门交易。唐与陈联系好这些事宜后,即找到丈母娘林惜禧,指使她为自己携带毒品海洛因来斗门交易。据林被抓后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她因没有儿子,就同女儿女婿一起生活。当时,唐林何同她讲准备带“白粉”到珠海贩卖,她极力反对,但唐不听。她只好同他一起来,万一出事她可以帮唐林何顶罪。

    2002年4月17日下午约4时许,唐林何、林惜禧按约定从惠来县携带毒品乘车来到斗门尖峰环行岛附近陈某某的住处,与陈交易毒品。陈认为毒品的质量不好,要求换质量好的毒品。于是,唐林何、林惜禧于当晚10时许离开陈的住处,准备回惠来县。途经斗门井岸镇某洗车场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公安人员还当场从林惜禧携带的行李袋中查获毒品海洛因398克。在法庭审理时,唐称他没有贩卖毒品,是陈某某联系林买毒品的,而林惜禧称是她一个人贩毒。

    珠海市中级法院在审理时认为,被告人唐林何、林惜禧无视国法,进行毒品犯罪活动,结伙贩卖毒品海洛因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均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而被告人唐林何庭审时否认参与贩卖毒品,与查明的事实不符,不予采纳,其贩毒数量大,应予严惩。而被告人林惜禧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理。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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