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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双面”罪犯被执行死刑
发布时间:2003-10-23 15:39:49


    一个恶贯满盈的罪犯却有着两个不同的真实的身份证,他到底是谁?能不能给他定罪?经过一年多的司法调查,在充分的证据面前法官终于确定,他就是那个该受法律严惩的罪犯。昨天,市二中院以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等5项罪名决定对被告人张永利执行死刑。

  现年41岁的张永利,是山东淄博人,1996年6月因私藏枪支被河北沧州中级法院处以劳动教养三年,两年后从河北高阳劳动教养所脱逃成为警方通缉犯。2002年4月,逃窜到北京作案的张永利犯罪团伙被警方抓获。然而当警方着手调查张永利案件时,面对所有同案犯的指认,他却坚决否认。他从兜里掏出一张身份证,上面清楚地写着他是安徽寿县人,名叫张怀海。令警方感到惊讶的是,这并不是一张在街头随便制作的假身份证,而是由公安机关颁发的标准证件。这就意味警方必须搞清楚他是谁,如果一开始名字都弄错了,那么所有的案情都是错上加错。

  在安徽寿县,民警发现当地根本就没有张怀海这个人,此身份证是由当地警方制作的内容虚假的身份证,因此排除了他叫张怀海的可能。那么怎么证明他是张永利呢?虽然警方手中已有4名同案犯的口供,以及张永利亲身父母的指认,但这一切还不够,因为存在因私报复的可能。这时,警方想起了河北高阳劳教所,那里有张永利留下的指纹。经取样,在这个纯客观的证据面前,一切真相大白。一直自称是张怀海的人就是张永利。一位不愿意说出姓名的人士透露,张永利之所以这样有恃无恐,以及后来犯下种种罪行,都是因为他手握有一张内容虚假的真实的身份证。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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