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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宫”皆因诈骗 屡教不改再入铁窗
发布时间:2003-10-29 16:23:09
曾因诈骗罪三次被判刑入狱,刑满释放仅月余却又“重操就业”,日前,“三进宫”的被告人王某再次被南开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王某由此“四进宫”。
1990年王某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1996年和2002年9月又两次被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10个月。今年5月,王某才被刑满释放。然而,多年的铁窗生活却并没有让王某有所悔悟,在第三次走出监狱大门不久,王某再触刑律。2003年5月间,刚刚出狱的王某到了其在狱中结识的赵某的家中,面对赵某的母亲,王某编造出了一堆谎言,称自己能够帮助赵某办理保外就医甚至减刑等事。在骗取赵某母亲的信任后,王某先后4次从赵某母亲处拿走了现金2万余元据为己有,并全部挥霍。6月初,赵某母亲发现王某只拿钱不办事,并与儿子通过书信后很快意识到自己受骗上当了,于是向公安机关报了案。随后,刚刚出狱一个多月的王某便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经审理,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被害人钱款,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系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重新犯罪,属累犯,故依法从重处罚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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