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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持刀劫妇女 被判徒刑5年半
发布时间:2003-10-29 16:34:58


    一男子黑夜持刀抢劫妇女,日前,天津静海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半。

  2003年4月9日凌晨,被告人管某携带片刀,骑自行车遇女促销员李某、宋某等三人,心生邪念。于是他便尾随三人至其租住的大邱庄镇安平里某居民楼。同行一人上楼后,李某、宋某欲上楼时被管某追上。而后,管某持刀将二人拦住,恐吓二人索要钱财。因二人身上无钱,管某便放宋某一人上楼取钱。后管某将李某挟持至一隐蔽处,并持片刀拍李某头部,威胁其不能哭喊。此时,有人来此,管某便放开李某逃跑。当其逃至某小学附近时,被巡逻保卫人员当场抓获。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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