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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鹤壁市五旬女毒犯一审被判死缓
作者:张晓华 翁煜明 杨林 戴继红   发布时间:2003-11-13 10:21:41


    11月12日,河南鹤壁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了全市首例特大贩卖毒品案,当庭以贩卖毒品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马省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范保合、张建国有期徒刑13年和11年,并各处罚金一万元。

    51岁的妇女马省系河南省驻马店平舆县王岗乡农民。范保合、张建国均系河南省焦作市无业人员。2001年9月份,马省经人介绍,以每克220元的价格向张建国出售海络因。2003年3月7日,范保合与张建国预谋后,再次与马省联系,以8900元的价格买得海络因及毒品配料。二人购得毒品后,在马省家中,按照比例进行简单加工,得到海络因150.8克。3月8日,两人携带毒品在鹤壁市淇滨区贩卖时,被当场抓获。两天后,马省也落入法网。警方当场从其住处查获已制好准备贩卖的海络因159克。

    据调查,马省自2001年9月至2003年3月间,共非法贩卖毒品319.8克,获赃款12000余元。范保合、张建国购进毒品160.8克,在贩买时被抓获。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的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予严惩。宣判后,三被告人已提出上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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