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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出租杀司机 焚尸灭迹获死刑
作者:郑春笋   发布时间:2003-11-17 11:54:01


    伙同他人抢劫两辆出租车,并残忍杀害司机的于兴才,近日被山东德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于兴才现年37岁,是武城县农民。2002年11月20日,他和董志顺(另案处理)进行分工后,于当日下午,租乘河北省故城县赵某的红色面包出租车。途中,他们骗司机停车,继而趁其不备,用事先准备好的尼龙绳猛勒赵某颈部,致其死亡。随后,两人将尸体抛至一土坑内焚烧,并抢走车辆及司机的手机。

    两人在开车去秦皇岛时,车辆被当地海港分局扣留,二人遂又返回武城县再次预谋抢劫。12月20日上午,于兴才和董志顺又骗租了武城县甲马营乡王某的桑塔纳出租车。途中他们以同样手段勒死司机王某,劫走车辆和钱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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