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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两杀人案犯被执行死刑
作者:范红萍/文 郭京霞/摄 发布时间:2003-11-21 13:57:09
今天,北京一中院将为借毒资遭拒后杀死干奶奶的吸毒女白德珍押赴刑场执行死刑。同赴黄泉的还有被雇杀人反将女雇主杀害的凶手李长江。
11月20日,在白德珍执行死刑的前一天,丈夫和女儿来见她临刑前的最后一面,一看到自己的妈妈,18岁的女儿就忍不住哭了起来,白德珍哽咽地嘱咐女儿“千万不要干违法乱纪的事”,接着转向丈夫“千万不要再吸毒了!” 2001年3月12日,42岁的白德珍毒瘾发作。她来到了平时称为“干妈”的王某家中借钱,独自在家的王某婆婆倪某和白德珍闲聊起来。20分钟后,白德珍提出借钱的事,倪老太太很坚决地拒绝了她。这时的白德珍毒瘾发作难忍,一心想着快点弄钱去买毒品,老太太的拒绝让她怒气顿生。趁倪老太太不备将其摔倒,用塑料袋套住倪的头部,用随身携带的用于注射毒品的尼龙丝袜勒住老太太的颈部,倪某大喊,白德珍唯恐被人听到,随手拿起门边的打气筒猛击其头部数下,见倪某没了动静。白德珍用桌子上的水果刀撬开抽屉的锁,拿走现金3100余元、中国工商银行定期存单两张、中国工商银行活期存折两个。 2003年9月28日,北京一中院判处白德珍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李长江是凌云(化名)雇用的杀手。凌云与丈夫胡某长期分居,而独自在北京生活。胡某在山西大同开办了一家药品有限公司,夫妻二人共同生活的时间很少。2000年以来,凌云发觉丈夫对自己变得冷漠,经她安插在其丈夫身边的“线人”证实,胡某在山西已另有新欢,为此夫妻经常争吵。凌云决定除掉这个使她陷入无比痛苦的第三者。李长江绰号大力,是凌云刚认识的一个东北朋友,在听取凌云不幸遭遇之后深表同情,表示愿意帮她出这口恶气,并将亲戚张洪玉及好友孙延海召集到北京。凌云提出一周内要杀死丈夫的情妇,至少也要让她毁了容。凌云向张洪玉、孙延海二人支付了近10万元的佣金。凌云为了感谢李长江的大力相助,特意邀请他及其女儿共赴香港旅游了5天。 张洪玉、孙延海在山西由于周围人多并没能得手。凌云认为李长江等人欺骗自己,她要求拿回已支付的佣金。2000年9月5日23时许,几个人再次为解决佣金一事相约,就在凌云的轿车内,双方发生了激烈争执并动了手。在张洪玉、孙延海的帮助下,李长江持刀将凌云刺死。 为防止罪行暴露,李长江、张洪玉和孙延海移尸并掩埋。9月6日晚,三人开车逃到张家口市,将凌云的汽车在郊区放火烧毁。李长江、孙延海作案后分别被缉拿归案,而张洪玉至今在逃。 2003年7月2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李长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孙延海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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