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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裂症患者清醒状态欲杀人被判刑
作者:赵江波 张舒民   发布时间:2003-11-25 16:49:10


    只因别人偶尔与自己打闹开玩笑,身为限制责任能力人的分裂症患者焦东升竟欲持刀欲将他人杀死。近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焦东升有期徒刑五年,并赔偿受害者各种经济损失25204.23元。

    现年33岁焦东升与被害人石胜伟同在中国联通洛阳分公司驻灵宝市函谷关镇孟村工地打工,且同住一处。打工期间,二人偶尔打闹开玩笑。2002年11月14日深夜,身患分裂症的焦东升趁同屋工友熟睡之机,来到石胜伟床铺前,蹲下后持菜刀照熟睡中的石胜伟头部、面部及背部连砍数刀,被害人石胜伟惊醒后,抬起左手护头,被砍伤左手。后被同室工友挡开。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石胜伟的伤情评定为轻伤重型。

    经鉴定,焦东升身患分裂症,作案时意识清楚,客观辨认能力存在,但受疾病长期影响,其行为控制能力受损,为限定责任能力人。

    法院审理认为,焦东升因患分裂症,但其杀人动机是在意识清楚,客观辨认能力存在的情况下作出的,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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