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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打工仔为索劳资制造灭门惨案
作者:慕雨 发布时间:2003-11-26 11:33:42
日前,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制造“长兴8·15”血案的两名凶手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刘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杨光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费用共计5万余元。
2003年5月,贵州人刘江来到长兴县洪桥镇沈某家打工,后因索要工钱不成而对老板沈某怀恨在心。同年8月13日,刘江与同在该村打工的老乡杨光顺聊天时,提出了杀害沈某泄愤的想法,杨光顺当即表示同意。8月15日凌晨1时许,两人从沈家机房取来铁棍、铁管,窜至沈家二楼,将沈某夫妇及其年仅4岁的儿子、沈某父母打倒在地,当发现沈某夫妇及其父母仍有呻吟声时,再次对其头、颈部进行击打直致死亡。村民发现沈某一家被害后报警,沈某之子因抢救及时而脱险。 法院认为,二被告人造成4死1伤的严重后果,属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均应予以严惩。鉴于刘江犯罪时未满18周岁,依法应予从轻处罚。 编者的话: “关注民工生存状态,维护民工合法权利”一直以来都受到政府、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从温家宝总理为打工者追讨工资,到近日内蒙古“百人律师团”接受数百名民工求助,成功调解了部分拖欠民工工资事件,为民工追回工钱10多万元。据报道,“百人律师团”的队伍仍在扩大,成员们均向社会公开了联系方式,并纷纷表示愿把“追讨工钱”进行到底。此外,武汉市在大力降低公办学校入学门槛、鼓励进城打工者子女入学的同时,通过兴办一批面向进城打工者子女招生的“简易学校”,成功地解决了10万名进城打工者这一社会“弱势群体”的子女的入学难题。 这些现象都说明全社会都在为改进民工的生存状态而努力,虽然效果和力量尚且微薄,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随着中国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深入,随着对违约者监督和惩处力度的加大,随着打工者依法维权等法制观念的逐渐强化,会有更多的打工者拿起法律的武器,而不会像文中的两人走上极端犯罪之路。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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