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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夫妇为续香火劫走男婴
作者:蓝剑 富友 发布时间:2003-12-05 13:53:31
为传宗接代,一对夫妻竟采取“抢人”的方法,将他人婴儿抢回家中。尽管他们对孩子关怀备至,但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日前,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县法院一审以拐骗儿童罪,判处何清山有期徒刑一年,马娅拘役一个月。
今年50岁的何清山和49岁的妻子马娅结婚多年,膝下4个女儿已长大,且十分孝顺,一家人其乐融融。但是夫妇俩传宗接代思想严重,总想要一个儿子。在多方联系收养未果后,他们决定抢一个儿子回来抚养。 2002年6月,何清山途经该县某乡场一小商店时,见店主妻子怀中抱着的一个小孩长得浓眉大眼,十分逗人喜爱。经了解,该小孩不满1岁,是个男孩,近期店主在外打工,家中只有其母余某和祖母尤某。何清山赶忙回家同妻子商量,决定合伙偷抢这个小男孩。随后,他多次到小男孩家附近踩点,并用毒药将这家的看门狗毒死。 2002年7月4日凌晨,何清山将小男孩家的土墙撬开一个洞,悄悄从洞口中钻进屋,并将大门打开让马娅进屋。响声惊动了睡梦中的余某,余刚翻身下床即被早有准备的何清山推倒,接着马娅上前抱起睡梦中的小孩就往外跑。闻声赶来的尤某也被何清山用匕首划伤。随后,两人抱着抢来的孩子,连夜赶回南溪县城。为防他人发现,他们又将小孩转移到江安县城精心喂养。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何清山夫妇对抢得的男孩十分疼爱,没有拐卖及从中盈利,但他们为满足自己愿望,不顾他人利益,实施“抢人”行为,已构成犯罪,应依法予以惩处。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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