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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女堂前难尽孝 法院判决隔辈养
作者:李民   发布时间:2003-12-08 11:06:08


    75岁的王老太在其子女无法尽赡养义务时,不得不将孙女和3个外孙告上法院。日前,法院依法判处王老太的孙女和外孙对老人尽赡养义务。

    王老太共养育了两女一子,即张君、张花和张根。其中张君婚后生育三子,名叫李松、李保和李国。儿子张根育有一女一男,其中女孩张春已成家立业。1993年张根不幸病故,不久,老人的大女儿又患上了精神病。张花便将母亲接到自己家。几年前老人双目失明生活不能自理,张花丈夫去世后,有一子尚未成家,孤儿寡母生活无依无靠。困难的生活令张花不堪重负。无奈之下,老人只好将孙女张春和大女儿家的三个外孙李松、李保和李国告上法庭。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据其子女的实际情况和孙子女的经济能力,判决由张春和张花轮流伺候照顾老人,三个外孙每人每月付给老人生活费50元,老人今后的医疗费用,由二女儿张花和孙女张春各承担三分之一,3个外孙共承担三分之一。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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