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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一少女“和陌生人说话”险送命
作者:韩振 睢法 发布时间:2003-12-15 08:31:09
17岁的少女赵某(化名)因“和陌生人说话”,险些命丧色狼之手。12月12日,胡居金被江苏省睢宁县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
6月9日上午10时左右,赵某走亲戚途经睢宁县城南门桥附近,现年50岁的胡居金见四周无人便上前与赵某搭讪,称自己是县政府执法稽查大队的副大队长,并掏出伪造的工作证炫耀。取得赵某的信任后,胡居金将其骗到一僻静处欲行不轨。赵某拚命反抗,将胡居金右脸抓破。胡居金恼羞成怒,顺手摸起一个废旧玻璃瓶猛击赵某头部致其昏迷,并用玻璃碎片残忍地割划赵某颈部。胡居金以为赵某已死,逃离现场。不久赵某苏醒并呼救,被附近闻声赶来的村民送到医院,才捡回一条性命。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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