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村会计双眼盯住补偿款
作者:赵江波 孙娟琴   发布时间:2003-12-22 08:47:27


    日前,采取伪造收据、虚构事实等方法侵吞骗取公款的杜朝森,被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

    杜朝森,系灵宝市大王镇北朝村人,任该村会计兼出纳。1999年4月14日,灵宝市大王镇财政所拨付给灵宝市大王镇北朝村三灵高速公路征用土地附属物补偿款147795.18元,杜朝森收到此款后,利用职务之便,自制一张126275.45元的收据入帐,从中贪污公款21519.73元。在负责发放三灵高速公路征用土地附属物补偿款的过程中,杜朝森又利用职务之便,在造册领取补偿款时,将自己30棵7年生苹果树按8年生造册登记,共多登记4502.40元,除去付管理费外,实际多领款3057.13元,贪污归己。案发后,杜朝森已退还全部赃款。

     灵宝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杜朝森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