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科长爱上坐台女 挪用公款筑爱巢
作者:杨志鹏 樊丽   发布时间:2003-12-30 08:48:20


    日前,因痴迷一名坐台女,挥霍公款28万余元的河南省烟草公司获嘉县分公司原业务科科长冯金生,被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1997年4月份的一天晚上,冯金生到舞厅玩时,认识了来自贵州省的坐台女杨某,两人一见钟情。此后,便经常在一起偷情,“色令智昏”的冯金生,在杨某的面前常常一掷千金。1998年,杨某转到新乡市区的一舞厅坐台,冯金生难舍旧情, 三天两头地租车到新乡与其幽会,并在新乡为杨某租了一套单元楼房,筑起了“爱巢”。面对巨额的消费支出,冯金生将罪恶的双手伸向了公款。其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将同事上交给其的28万余元公款据为已有,用于与情人的消费支出。2000年7月份,杨某回贵州老家时,手中赃款只剩余10万余元的冯金生又一次性支付给其49000元现金。之后,自知罪恶深重的冯金生,蒙生了潜逃的念头。在与远在贵州的杨某取得联系后,他于2000年11月9日来到了杨某的家乡,先后在贵州省金沙县城、仁怀市中枢镇租房居住。2003年6月30日被抓获归案,所贪公款已经挥霍殆尽。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