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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行驶酿事故 五死四伤被判刑
作者:赵富林 李 华 发布时间:2004-01-02 13:50:37
2003年12月31日,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因车辆超载压塌路基,造成翻车事故,致五死四伤的田程伟,被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现年39岁的田程伟系卢氏县双槐树乡个体司机。2003年9月10日,五里川镇农民张三军、张清涛租用田程伟驾驶的东风自卸车到该县官坡镇装运辉锑矿石,在返回途中行至七里沟路段,因连降大雨,路面松软,加之该车严重超载(核载4.5吨,实载12吨)将路基压塌,该车四轮朝天翻入河中,乘坐在车厢中的九名装矿工人全部压在车内,因机械性窒息造成五死四伤的特大事故。案发后,田程伟积极组织周围群众抢救伤员,并及时主动向公安机关报警,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田程伟作为驾驶员,违犯交通规则,严重超载、客货混装,致使车辆翻入沟中,乘车人员五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由于其案发后有自首情节,并能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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