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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1·9”枪击案凶犯伏法
作者:袁晓毅 茹东亮 发布时间:2004-01-17 10:24:19
2004年1月12日,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渑池县召开公开宣判大会,轰动一时的“1·9”持枪抢劫犯杨智被依法执行死刑。
2003年1月9日中午12时许,被告人杨智携带一支德产毛瑟手枪窜至渑池县工商银行城关分理处,伺机作案。中午1时许,杨智发现被害人刘某从该行取出现金,即尾随刘某至渑池县工字街中段,鸣枪威胁,遭到反抗后,杨智即开枪将刘某击倒,抢走现金7000元后逃离。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刘某系背侧射入枪弹贯通右侧胸腔致死。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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