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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戒毒不悔改 诈骗毒资进监牢
作者:纳法 发布时间:2004-01-29 14:59:17
2003年8月13日,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黄磊诈骗一案,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两千元。
22岁的黄磊系泸州市纳溪区护国镇街村无业人员。2001年1月16日和2002年10月31日,因吸毒被沪州市戒毒所分别强制戒毒1个月。2003年5月初至5月14日期间,黄磊为筹钱吸毒,以借别人的手机打电话为由骗走了胡伟、刘敬益、范志远、巫小辉的手机各1部,共计价值4000余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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