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60位文人为得“桂冠”上当受骗
作者:张涛   发布时间:2004-01-30 11:12:52


    利用社会上某些人爱慕虚荣的心理,樊思红以颁发各种名目桂冠为幌子,诈骗钱财。日前,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2003年3月至7月间,樊思红利用其经营的北京山谷文化艺术研究所,虚构并伪造“中华传统文学艺术研究会”文件及印章、“北京古典文学艺术研究所”及“《中华经典诗篇》编委会”印章,以授予文学爱好者“桂冠诗词艺术荣誉称号”,通过制作金箔证收取成本费为名,骗取全国各地60余位文学爱好者邮寄来的人民币7000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樊思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民钱财,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予以惩处。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