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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纸业集团原董事长被判死缓
作者:胡锦武   发布时间:2004-02-02 15:36:16


    因涉案总金额达860多万元,2日上午,江西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姜和平被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姜和平现年51岁,1995年至2002年担任江西纸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逮捕前为南昌市经贸委调研员、南昌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2002年9月,姜和平因涉嫌受贿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随后经南昌市人大常委会许可,被执行逮捕。

    经法院审理查明,姜和平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先后多次收受、索取他人贿赂人民币、美元、住房及家用电器等折合人民币共计389万余元。同时,姜和平另有480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法院认为,在侦查机关办案期间,姜和平能坦白交待其犯罪事实且具有检举他人犯罪的立功表现,遂依法从轻作出上述判决。法庭宣判后,姜和平当庭表示不提起上诉。

    据检察机关透露,因姜和平案带发的江西纸业集团内部及其他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案件27件27人,其中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15人。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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