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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青年为2000元挥刀弑父伤母
作者:竹庆平 王素玉 张今臣   发布时间:2004-02-19 11:15:55


    人们常说养儿好防老,然而,人性灭绝的赵留鑫却以杀父伤母的行为“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近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此案,被告人赵留鑫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20岁的赵留鑫系河南省登封市人,在登封市林场工作。2002年8月2日,他因犯妨害公务罪被登封市人民法院判处管制一年。

    2003年10月1日晚7时许,赵留鑫酒后回到家中,向其父赵庆普、母亲尚才华索要2000元钱,但遭到拒绝,遂与其父发生争吵。赵留鑫即到厨房拿了一把水果刀朝父亲胸部等处连扎十余刀,将其捅倒在院内。赵庆普奋力用手机拨打110报警。赵留鑫又到厨房拿了一把菜刀到卧室,朝母亲尚才华的头部连砍数刀,随后逃出家门,被接报警后赶到的巡警在巷口抓获。赵庆普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尚才华的伤情构成轻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赵留鑫酒后仅因向其父母要钱不成,竟丧心病狂地持刀杀死父亲、砍伤母亲,手段残忍,应依法严惩。遂依法作出一审死刑判决,宣判后,赵留鑫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目前,此案正在二审过程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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