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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罪人刑前留言要懂得珍惜
作者:人民法院报记者 黄星航 通讯员 费文彬 黄建   发布时间:2004-02-24 08:44:53


    万瑞忠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反思和忏悔:自己经受不住考验,成了“手电筒干部”,光照别人,不照自己,要求别人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党性,而自己却不讲不学;要求别人加强世界观的改造,而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却扭曲;要求别人时刻都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而自己却私欲膨胀;要求别人遵纪守法,但自己却违法违纪。

    2月20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隐瞒南丹透水事故负有重大刑事责任的广西南丹县原县委书记万瑞忠被执行死刑。他在死前留下警示说,我们的干部要多懂点法。

    万瑞忠在临刑前对记者说,二审判决后,他在看守所里度过了自己一生中最艰难的一年多时间,面对铁窗遥望天空,他想起一个人的自由有多么珍贵,想起人间的亲情,想念他年迈的父母和自己那可爱的儿子。面对现实,他悔恨万分。

    万瑞忠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反思和忏悔:在南丹那种特殊的环境下,自己经受不住考验,成了“手电筒干部”,光照别人,不照自己,要求别人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党性,而自己却不讲不学;要求别人加强世界观的改造,而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却扭曲;要求别人时刻都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而自己却个人私欲膨胀;要求别人遵纪守法,但自己却违法违纪,大肆收受他人的不义之财。特别是南丹“7·17”事故发生以后,自己伙同他人对事故隐瞒不报,丧失党的立场,放弃了自己的职责,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自己的所作所为,辜负了党和人民多年的培育,对不起亲人对我的付出,是法制观念淡薄的结果。

    万瑞忠说,过去许多事情确实不太懂,经历后才真正明白,但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现在我要把三句警示的话留给别人,特别是干部:第一句是,要懂得珍惜,珍惜岗位、珍惜生活、珍惜自己的情感,失去了才懂得它的价值是无价的;第二句是,要做到警钟长鸣,时刻要反省自己,千万不要因为自己取得一点什么成绩走上领导岗位就放松警惕,那是很危险的;第三句是,法律是无情的,所有一切的亲情、友情代替不了法律,这就要求我们的干部多懂点法。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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