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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情债遭拒绝 野蛮女友杀两人
作者:郭复彬 徐俊 发布时间:2004-03-18 13:58:21
日前,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因索要青春损失费而引发的故意杀人案进行一审宣判。因向男友索要损失费不成,竟将男友的母亲和侄子残忍杀害的被告人彭小春,被一审判处死刑。
2001年2月,24岁的彭小春经人介绍与谢某相识,几天后两人开始同居。同年12月,谢某以性格不和为由提出分手。彭小春同意分手,但要求谢某赔偿其青春损失费一万元,遭到谢某拒绝。此后,谢某去广东打工,彭小春多次找谢某家人询问其打工地址,但均被回绝。于是,气愤的她遂产生了杀害谢某家人的恶念。 2003年10月7日,彭小春携带两节棍和水果刀住到谢某家中。次日上午,她拦住准备带孙子谢亮外出的谢某母亲江衍秀,再次要她说出谢某在广东打工的地址,江衍秀不同意。彭小春即拿出两节棍殴打江衍秀,并用水果刀朝祖孙二人胸部连刺数刀,造成谢亮当场死亡,江衍秀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彭小春借婚姻索要钱财不成,竟持凶器滥杀无辜,应依法予以严惩。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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