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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刀刺死“多情郎”一审被判15年
作者:梁宗   发布时间:2004-03-24 09:40:15


    因被一名有妇之夫欺骗玩弄而产生报复心理,遂用水果刀将“男友”刺死,昨天上午,蒋咏梅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2003年10月21日,蒋咏梅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公安局投案自首。就在几个小时前,她用一把黑柄水果刀将自己的“男友”刺死在了酒店客房的床上。面对警察,蒋咏梅哭着讲述了自己的不幸。

    2002年6月,两次离婚的蒋咏梅通过绿洲婚介所结识了浦某。婚介所的登记材料显示,浦某是位离了婚的单身汉。经过一段时间接触,两个人逐渐建立起了恋爱关系,并且开始谈婚论嫁。一个偶然的机会,蒋咏梅突然发现浦某竟然仍和妻女住在一起。原来,他所谓离婚的说法根本就是一派胡言。为此,两人发生了矛盾。而此时浦某还在不停地向蒋编造着自己一定会离婚的谎言。他告诉蒋咏梅自己已在房屋中介公司作了登记,准备把同妻子共同居住的房子卖了。而事实上,浦某却勾结他人,只是假意把自己居住的房子“挂”在房屋中介公司出售。

    一次又一次的等待终究没有结果,蒋咏梅见浦某一直没有离婚,感到自己受到了他的玩弄,渐渐产生了报复的念头。10月21日那天,蒋咏梅带着装有安眠药的自制“昂立多邦”胶囊约见了浦某。她让浦某吞服了安眠药后,两人来到了一家酒店。等到浦药性发作无法动弹时,蒋咏梅立刻用事先准备好的黄色封箱胶带将浦的四肢绑住固定在床上,并封住他的嘴、眼,然后取出了水果刀……当天下午,浦被人发现死在床上,咽喉部插着一把黑色手柄的水果刀。

    昨天,经过一个上午的公开开庭审理,合议庭当庭作出判决。蒋咏梅故意杀人并致人死亡,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因浦某在本案的起因中有过错,加之蒋咏梅能在事后主动投案自首,法院依法对她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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