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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借书起纠纷 莽撞少年杀同学
作者:张军 吴涛   发布时间:2004-03-25 11:21:50


    日前,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刚满十四周岁初中生故意杀人案件,被告人小军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小军与被害人黄霞既是亲戚也是同学。2003年刚开学时,小军因忘记带英语课本回家找黄霞借书。次日早晨上学时,他却把书忘在了家中,黄霞因此很生气,当众骂了几句并对小军的桌子踢了几脚。小军因此怀恨在心。

    4月7日凌晨,他携带一把钉锤潜伏在上学路上,当黄霞骑自行车经过时,小军从树林中冲出,用力将其推倒在路边的水田里,用钉锤猛击她的头部,直至黄霞停止挣扎后才起身离开。没走多远他就听到黄霞在水田中呼喊,于是,小军再次返回对黄霞进行加害,直至其当场死亡。随后,他将尸体及自行车拖至附近的树林内一坟墓旁抛弃,逃离现场。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军为泄愤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因其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文中被告人为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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