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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军官三年骗财十余万被判九年
作者:梁宗   发布时间:2004-03-29 09:54:23


    身穿自制的军装,手持“盗版”军官证,编造一个又一个动人的故事,轻而易举地将他人十余万元财物骗归己有。日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陆平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本案中的假军官原是一名无业人员,名叫陆平。2000年8月的一天,他自称王伟平,编造了一个有武警汽车牌照可供租赁的谎言,将河南沈丘县的一家大型物件运输队骗入了圈套之中。不出几天,他与该车队的李某签下了一份汽车牌照租赁协议书,从而将李某的14.7万元人民币骗归己有。

    2002年4、5月间,他又摇身一变,成了5名军官,分别取名陆逸平、郭乐益、余飞、金顺超和张建华。用了5张假军官证分别在杭州市的一家银行办理了美元信用卡和人民币信用卡,然后通过提现、消费等方法恶意透支,共计本息4万余元人民币。银行多次催收,但他却不予理睬,直到得知公安机关正为此事要抓捕他时,才将欠款还入银行,此时已是2003年6月26日。

    另查明,陆平还在杭州市开了一家洗脚店,2003年7月6日,这位“现役军官”兼洗脚店老板花言巧语骗得相邻一家商行老板价值8,000余元的中华牌香烟,说是首长的儿子结婚要用,并允诺会马上还款。

    几天后,警方将陆平抓获,同时查获的还有大量伪造的军官证、警官证、军车牌照、特别通行证、军装和军车驾驶证等物品。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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