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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州一名监狱区长的堕落轨迹
作者:王志彬 发布时间:2004-03-31 10:38:27
2004年1月16日,在江苏省通州市人民法院的法庭中,曾经是一名监狱区长的夏茂山,因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37530元,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赃款两万三千元没收上缴国库。
32岁的夏茂山原系江苏省通州监狱第三分监区长,被带出法庭时,他已没有勇气抬头面对司法战线上的工作人员。由监狱区长成为阶下囚,这样的落差,不管他愿不愿接受,但已成为现实。 群众举报案发 2002年5月,江苏省监狱管理局接到群众来信举报,揭发江苏通州监狱三分监区分监区长夏茂山违法乱纪,利用职权,在罪犯减刑、假释和换工种过程中,大肆收受财物。 不久,江苏省通州市检察院反贪局介入此案,并派员前往通州监狱。经过初查,检察人员从该狱的财务账目上发现了异常,在法律面前,夏茂山终于吐露了实情。 步步走入深渊 1997年,曾任江苏省张家港市某建筑工程公司书记兼经理的奚某,因贪污、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在通州监狱九中队的皮鞋厂,负责车间发货、剪皮。一心想出牢的他,在时任该厂负责人的夏茂山身上动起了脑筋。不久,奚某称其头痛,想到医院检查。为了能达到保外就医的目的,他趁一次单独和夏茂山接触的机会,掏出1000元现金,对夏茂山说:“你家怎么没有装电话啊,这1000元你拿去装部电话,以后方便联系。”夏茂山只推辞了一下,便收下了。后来,经过夏茂山的运作,奚某的“疾病”顺理成章地被确诊为脑垂体瘤。最终,保外就医的手续顺利过关。 有了这第一次的受贿,夏茂山的胆子大了。 2002年10月的一天上午,罪犯陈某的妹妹来到夏家,为了感谢夏茂山对其兄的关照,送上了一个装有人民币8000元的礼金袋。几个月后,又投其所好,在送给夏茂山孩子的食品袋里装了2000元。 1999年6、7月份,罪犯周某将一辆旧摩托车送给夏茂山。事隔不久,他的刑期被减掉了8个月。后来,该车经灌云县价格认证中心认证,价值人民币11250元。 曾有闪光的过去 其实,早年丧母、出身贫穷的夏茂山曾有过一段闪光的历史。1995年6月他毕业于江苏省镇江警官学校,同年8月进入通州监狱工作,历任管教员、内勤、副中队长、指导员、第一责任人,多次受到江苏省监狱管理局以及通州监狱党委表彰。2003年2月11日,年仅31岁的夏茂山就被提升为正科级干部。但众多的荣誉冲昏了他的头脑。 在法庭的最后陈述中,夏茂山说道:“我作为一名司法警察,双肩担负着神圣使命。但我平时却最怕学习,遇到有开会、学习或讨论的事情,就要开小差,放松了对自身的改造和要求,堕落成腐败分子。”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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