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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一区长受贿60万换来8年刑
作者:周以明 发布时间:2004-03-31 17:39:31
爱金钱、畏权贵的他,利用掌管工程的职务便利,在一个建筑工程上,与妻弟共同收受了60万元的“提成费”。随后为求心安,他又将6万余元赃款捐给了贫困小学和民政部门,但最终没能逃脱法律制裁。他就是贵阳市云岩区原区长张传庆。
近日,贵阳市中级法院对张传庆与其妻弟冯建强共同受贿60万元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张传庆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冯建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没收财产5000元;依法没收二人被扣押的赃款60万元,上缴国库。 伙同小舅子受贿60万 1999年6月,贵阳市政府一工程公开招标,时任贵阳市政府副秘书长的张传庆担任该项工程招标工作组组长。贵阳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参加了投标,该公司有关人员为了能承接此项工程,请贵阳市一“能人”易某(另案处理)代表市建二公司出面找张传庆帮忙。易某与张传庆见面后,告知自己是时任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其涉嫌受贿案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亲戚,请张传庆多多关照。 几天后,张传庆提出市建二公司如果中标,要给予其妻弟冯建强一些照顾。后来,由于易某与冯建强未就工程提成费比例达成共识,张传庆表态按工程招标价的2%提成,即60万元。之后市建二公司顺利中标。 7月2日,易某如约将60万元现金交给冯建强,冯将这笔钱送给了张传庆,张传庆从中拿出40万元,留归己用。案发后,张传庆向组织交代此事时写道:“面对前省委书记刘方仁亲属拉大旗做虎皮,公然违规硬要包揽工程自己也曾反感,但内心又想从中分一杯羹,于是深陷泥淖,不能自持。” 2003年8月,在贵州省纪委调查有关情况时,张传庆、冯建强主动交代了收受60万元工程“提成费”的问题,并将赃款退清。 匿名捐助失学儿童 法庭上,张传庆悔恨万分地描述了这40万元给他带来的良心折磨。他说:“从妻弟手中接过存折,我半个小时没有讲话,手发抖,思想上斗争很激烈,到底拿不拿这笔钱……直到后来,我终于抵制不了诱惑。” 随后的日子里,或许是受到良心的谴责,他开始向失学儿童捐款,那一段时间,一个叫“卫民”的人多次向贫困学生、民政对象捐款的事,曾引起贵阳市民和媒体的关注和寻找,虽未找到,但人们都记住了这个叫“卫民”的好心人。这个“卫民”就是张传庆。一年多时间他化名向乌当区百宜乡小学和民政部门共计捐款6.55万元。 爱金钱、畏权贵 使他坠入犯罪的深渊 张传庆从“履冰而行”到坠入深渊,其原因有三:一是爱金钱,面对易某事成后按工程标的2%提成,总额达到60万元的承诺,明知这是违反党纪国法的,但张传庆终于伸手。二是畏权贵,得知前来承揽工程的易某是当时的省委书记刘方仁的亲戚,张传庆也经历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把工程给易某,觉得不妥,不给万一易某得不到工程,到刘方仁面前臭他几句,后果不知怎样?于是,张传庆就做一个顺水人情,在投标中作一个技术处理,使易某代表的贵阳市建二公司中了标。三是存侥幸。张传庆认为经他们技术处理后的招投标活动,别人找不到漏洞。60万元不要岂不可惜?再说,易某背后的“背景”也让他胆壮了一些。事后,张传庆虽然后悔和后怕,化名向贫困学生、民政对象捐款也折射出他的心态。但张传庆仍然幻想此事不会暴露,所以其妻让他上交这几十万元时,他还是决心难下。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人们对这些话可谓耳熟能详,但真正要理解、遵循的确是不容易的。愿人民的公仆们好自为之!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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