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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诱麻醉专抢司机 半年作案15宗
作者:宿华文   发布时间:2004-04-09 09:40:53


    近日,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宗利用色情勾引和药物麻醉方法实施抢劫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四川籍被告人杨南英参与作案14宗、并在抢劫过程中致2人死亡,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郑奕富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杨南英是一名28岁的四川籍女子。被告人郑奕富为广东揭东人,现年35岁。上述两被告人因吸毒无钱,遂萌发抢劫念头,自2002年8月中旬至2003年2月初,先后伙同同案人“鲁荔”、“姚晓燕”(身份不详,均在逃),在汕头市区升平工业区、第四人民医院、金凤城和艺都大剧院等地,由杨南英负责诱雇摩托车或出租车司机,采用色情勾引的手段,将“三唑仑”粉末放入饮料或啤酒中给司机喝,使其昏睡,随后与被告人郑奕富共同抢劫司机的车辆和其他财物。

    2002年11月27日晚上,他们来到澄海区澄海花园酒店附近,拦乘被害人李某驾驶的摩托车,采用上述手段致使李某昏迷,并跌落旁边水沟溺水死亡。2002年12月13日下午,杨南英窜到大学路收费站附近,拦乘被害人林某驾驶的摩托车到中华永久墓园,林某喝完饮料晕迷后,从山坡上滚入一积水泥坑中溺水死亡。

    被告人杨南英共参与作案14宗,被告人郑奕富共参与作案15宗,两被告人劫得赃款及赃物价值共人民币146300多元,另有未估价汽车1辆、摩托车7辆、手机6部,金戒指1枚,在抢劫过程中致2人死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南英和郑奕富采用色相勾引和药物麻醉致人昏迷的手段,共同多次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并在抢劫过程中致2人死亡,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此外,法院还查明,被告人吴玉光明知是上述犯罪行为所得的赃车仍予以销售,共销赃摩托车6辆,与被告人郑奕富共同销赃汽车1辆,已构成销售赃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纵观案情,大多数被害人是轻信或者抵挡不住女色诱惑而受骗,喝了其提供的饮料或者啤酒,过后或者第二天醒来才发现自己的车辆和其他财物不见了,甚至个别还与被告人一同到宾馆开房。因为被害人轻信诱惑,上述15宗案件中罪犯都是轻易得手。案情很有教育意义,它提醒我们,特别是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不要轻信陌生人,不贪女色,提高警惕,才能不受诱骗。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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