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一恶夫复婚不成竟火烧前妻被判极刑
作者:慕雨   发布时间:2004-04-09 11:54:39


    4月8日,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因复婚不成而将前妻烧致一级伤残的严重刑事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吴子荣死刑,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即受害人)医药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6万余元。

    安徽郎溪县人吴子荣在湖州打工时结识了当地女青年李某,很快两人结婚并育有一子。然而好景不长,因吴子荣无端猜疑妻子有外遇,致使家庭纷争不断,脾气暴躁的他还经常对妻子拳脚相加。忍无可忍的妻子李某只好向镇妇联求助。但因丈夫秉性难改,虽经多次调解,两人最终还是于去年7月28日协议离婚。

    然而婚姻的破裂并没有让李某得到解脱。离婚后不久,吴子荣又多次找到她要求复婚,均遭到了她的拒绝。丧心病狂的吴子荣竟萌生了复婚不成就毁容报复的恶念。2003年9月13日,不堪纠缠的李某打电话约吴子荣协商解决此事,心怀恶意的吴子荣携带了用矿泉水瓶装的大半瓶汽油和打火机来到李某舅舅家。双方没说几句就发生了争吵,为防止事态扩大,李某将吴子荣拉到了门外,当李某再一次表示,不可能复婚时,吴子荣随即将事先准备好的汽油浇在了李某的头部及上身,并用打火机引燃。嗣后,李某虽经医院抢救保住了性命,但全身Ⅱ-Ⅲ度烧伤达36%,生活已无法自理,经法医鉴定,其伤势已构成一级伤残。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