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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后20年起诉离婚被告知系同居
发布时间:2012-12-18 09:34:23


     本网讯(黄浩廷)   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燕洞乡同合村的杨立标与覃艳“结婚”20年后,因感情不和向法院起诉离婚,竟被告知两人之间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近日,杨李标重新起诉要求解除与“妻子”覃艳之间的同居关系,并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

    杨立标与覃艳均出生于1974年。1992年农历九月,杨立标与覃艳在双方父母的撮合下,按照农村习俗举行结婚仪式,摆设喜宴招待亲朋好友,但两人一直没有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结婚”后,两人由于家庭琐事时常吵架,甚至大打出手。今年3月,对“婚姻”大失所望的杨立标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覃艳解除婚姻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时,杨立标尚未达到法定最低结婚年龄,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依法不属于事实婚姻的情形。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至起诉前,双方虽已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但未补办结婚登记手续,故两人的婚姻状态属于同居关系。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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