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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车逆向停放 老人摔伤获赔偿
作者:甄红   发布时间:2004-04-12 16:06:29


    赵老汉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自行车顺行,被后面的汽车撞倒后,又摔到前面一辆逆向停放的清洁队三轮车上,造成10级伤残。4月12日上午,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肇事汽车司机及其车主赔偿赵老汉10312.26元,环卫所赔偿赵老汉4419.54元。

    对这起交通事故,环卫所在法庭上辩称,环卫工人在清扫路面时,不可能完全按照车辆行驶方向进行作业,而且交通安全法对清扫三轮车的逆顺行未有规定,在交通事故发生时,该三轮车处于静止状态,因此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肇事小轿车的司机事后隐匿起来,其车主是肇事司机开的私企,也已人走楼空。宣武法院依法送达了开庭公告,并对其进行了缺席审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民合法的人身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交管部门认定肇事汽车司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环卫所的清扫三轮车工人负事故的次要责任。环卫所辩称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现赵老汉要求肇事司机、车主和执行公务的环卫工人所在单位,赔偿此次事故给其造成的经济损失,理由正当,予以支持。

    赵老汉因未提交初诊医院的转院证明、护理费单据,以及他人代替其从事家务劳动后所造成误工损失的证明,因此对其要求赔偿这几项的损失,法院不予认定。赵老汉提出后期治疗费,因未实际发生,在本案中不予处理,对赵老汉提出的其它费用予以认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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