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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345路小公共司机为三元钱残杀乘客
作者:冯松 发布时间:2004-04-12 11:52:18
为3元钱票价与乘客发生争执,北京345路小公共汽车几名司售人员竟残忍地将乘客杀害并抛尸。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刘启生死刑,判处被告人杨春月无期徒刑,鉴于被告人索强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对其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2003年10月,赵俊起因故意伤害被公安机关抓获,在供述自己罪行的同时,他还向公安人员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正是这条线索,使得一起已经尘封了近6年的故意杀人悬案得以告破。 这起杀人案发生于1997年8月9日,被害人名叫杨东升(化名),被害时年仅24岁,系被人用钝器多次击打头部,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被弃于北京市延庆县大庄科乡一山坡南侧。由于案发时没有目击证人,现场也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等原因,案件的侦破工作一直陷入僵局。 2003年11月,公安人员根据赵俊起提供的线索,很快将他的前妻杨春月和作案时尚未成年的索强(化名)抓捕归案,并对因犯盗窃罪正在服刑的刘启生进行重新审查。审讯中,三名犯罪嫌疑人对杀人事实供认不讳,而他们杀人的起因竟然只是为了三块钱票款。 杨春月、刘启生和索强同在由赵俊起经营的,从事私人客运业务的345路小公共汽车上工作。案发当晚6点,被害人杨东升从德胜门上车准备前往清河,当他按以往票价拿出2元钱买票时,却惹来售票员杨春月的不满,杨春月硬是要求杨东升补交3元钱才行,随后双方发生激烈争执。为了赶时间,杨东升不想再这样纠缠下去,他准备下车。然而,就是这一举动却让他失去了年轻的生命。杨春月和“压车”人索强,不由分说硬是把已打开车门准备下车的杨东升拉了回来,不仅对其进行殴打还将其用绳索捆绑,其他乘客见状纷纷离去,竟没有一人报案。不久,杨东升便被打得遍体鳞伤,而悲惨的一幕还在后边。在杨春月的指使下,司机刘启生强行驾车将杨东升挟持到延庆县大庄科乡108公路附近,尽管杨东升一路上苦苦哀求,但还是难逃厄运。刘启生将杨东升拖下车后,用随车的一根铁棍照着他的头部连续猛击了数下,杨东升当即就被活活打死。随后,杨春月等三人将杨东升的尸体抛至路边沟内,逃离了现场。时隔不久,索强将此事告诉了赵俊起。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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