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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下车被摔伤 无情司机竟逃逸
作者:陈实   发布时间:2004-04-30 09:54:00


    因为没有关车门,致使乘客在下车的过程被摔伤。可小公共司机不但没有将伤者送至医院,反而开车绝尘而去。4月29日,这位狠心的司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对司机周海南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2003年8月31日晚上8点多,周海南驾驶制动不合格的“牡丹”牌中型普通客车,由东向西行驶在房山区京周路上。乘客李某提出要在路口下车,因为车门没关,车又没有停稳,李某准备下车时从车上摔了下来。车向前开出二十多米后,周海南才下车查看。疼痛难当的李某让周海南赶紧去找人,可周海南只叫了两声,见没人答应,竟返回车里并招呼乘客上车,开车溜走了。经法医鉴定李某伤情构成重伤。2003年9月7日,周海南被查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海南无视交通法规,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违反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造成一人重伤的交通事故,且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惩处。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依法予以合理赔偿。遂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医药费等经济损失人民币11万余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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