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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处长”帮忙找工作诈骗两万五
作者:王斌 刘伟果 姜百军   发布时间:2004-05-27 10:00:07


    昨天上午,以找工作为名诈骗大学生钱财的黄某,被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

    贵州省开阳人黄某,虽然只有24岁,但是在当地他却十分有名,大家都认为他是外贸处的处长,权利很大,能办事。黄某就利用大家的这种认识,在2003年5-9月期间,对自己的远房亲戚刘某某及其家人谎称自己是北京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的副处长,承诺给刘在北京通过关系找工作,并能构将户籍留在北京,先后骗取刘某某人民币25000余元,所获赃款均被其挥霍。后黄某被查获。

    顺义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且赃款已全部退赔,故予以从轻判处。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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