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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黑社会”相胁仍难逃法网
作者:冯军强 吕万众 发布时间:2004-05-27 16:21:33
近日,盗窃财物被发现,以自己是“黑社会”相威胁的孙键,被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孙键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03年9月,被告人孙键得知本村孙山家人外出,便萌生了盗窃的念头。晚上,孙键酒后趁夜深人静之机,蒙面翻墙进入孙山家,正当他翻箱倒柜寻找钱物时,孙山恰巧回家。孙键见事情败漏,就上前掐住孙山的脖子,将他按倒在床上。被孙山认出后,孙键威胁道:“我已加入了‘黑社会’,院子外边还有我们的人,不要告诉别人我来偷你的东西”。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键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对孙键的行为应以抢劫罪定罪量刑。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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