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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啊,你一定要痛改前非”
——七名未成年人抢劫犯庭审目击 作者:李自庆 发布时间:2004-05-29 14:51:56
5月28日上午9时30分,一起造成恶劣影响的未成年人结伙抢劫犯罪案件,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大法庭不公开开庭审理。
7名不满18周岁的被告人一个个低垂着头站成一排。7名被告人身后的旁听席上,坐着他们的家长。这些家庭都只有这么一个孩子。 公诉机关指控7名被告人的抢劫犯罪事实后,进行了激烈的法庭辩论。法庭查明了7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这些分别只有16或17周岁的孩子,其中有5名无业人员、2名技校生。 听到自己的孩子犯下的一桩桩罪行,坐在旁听席上的众家长们一个个掩面而泣。法庭教育阶段,7名被告人的家长均作了发言。 一名父亲一边擦泪一边说:“作为父亲我很痛心,我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放纵惯养孩子结果害了孩子。爸爸有责任,但你自己更要反思自己所走的路。儿子呀!你一定要痛改前非好好做人呀。”说到这,这位父亲已泪流满面再也说不下去了,站在被告席上的儿子也是一个劲地哭。 一位孩子的母亲只是不停地流泪,过了许久她才泣不成声地说道:“孩子呀,你害了自己,也伤害了妈妈,如果法官能给你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我希望你要好好珍惜,妈妈还是爱你的。” 还有一位孩子的爸爸,除了流泪,他实在伤心得讲不出话,停顿了很久他才说:“儿子,我对不起你,过去爸妈只为了多挣钱,而忽视了对你的管教,当觉得再不管不行时,你已经变得管不了了。现在你该懂事了,有了这一次刻骨铭心的教训,你在今后的道路上一定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父母的哭声、孩子们的抽泣声汇成一片。 法院在查明7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后,认定他们均构成抢劫犯罪,系共同犯罪。法院依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一审判处主犯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判处另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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