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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重刑毒犯在武汉被执行死刑
作者:高友清   发布时间:2004-06-25 11:18:53


    6月24日上午,郭飞、玉专和张汉臣3名重刑毒犯在武汉被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死刑。

    郭飞是河南省平舆县人,玉专是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12月中旬,郭飞和玉专伙同他人将6037.6克海洛因、5298克鸦片从昆明运往武汉。在共同犯罪中,郭飞起组织、指挥作用,系主犯。玉专此前因毒品犯罪被判刑,在保外就医期间又运输毒品,依法应从重处罚。两人均以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张汉臣是湖北武汉市人,2002年7月18日,张汉臣在武汉市武昌区携带229.8克海洛因乘坐出租车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在其被监视居住期间,张又为吴胜美等人提供往来路费,组织吴胜美等人到云南勐海县为其运输4677.6克海洛因回武汉,张在前往吴胜美家取海洛因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张汉臣运输毒品数量大,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且曾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刑,刑满后又犯运输毒品罪,应依法从重处罚,亦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3名毒犯今日伏法。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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