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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16名大毒贩被执行枪决
作者:张雪峰 发布时间:2004-06-28 15:25:53
25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召开公判大会,对刘钧等16名大毒贩进行公开宣判:刘钧等16名犯有贩卖、运输毒品罪的犯罪分子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与此同时,市禁毒委员会在解放碑举办禁毒宣传活动,通过街头展览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告诫人们远离毒品、珍惜生命。
在市一中院宣判的16名涉毒犯罪分子中,最年轻的22岁,年龄最大的56岁。康昌田、黄军、柳飞、蒋云保运输毒品案,是本次宣判大会涉毒数量最大的案件,涉毒数量达60500克。 经审查,2002年初,石卓平(另案处理)邀约黄军、柳飞等为他人接运毒品。当年7月初,康昌田等人驾车,从云南省装载28000克海洛因运往我市潼南县。到达之后,按照石卓平的安排,黄军、柳飞从康昌田的轿车内提走28000克海洛因。随即,这批毒品转交给在附近等候的石卓平,并被转运到广州市。 2002年9月9日,康昌田、蒋云保再次驾车,从云南省芒市贩运32500克海洛因到我市潼南县。当黄军、柳飞、石卓平等人与康昌田、蒋云保欲交接此批毒品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截获,缴获海洛因32500克。法院审理后认为,4人运输毒品数量巨大,应予严惩,遂判处4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市一中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后,刘钧等16名犯罪分子不服,提出上诉。经市高院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刘钧等16名犯罪分子的死刑判决,并下达了执行死刑的命令,交市一中院执行。 宣判完毕后,刘钧等16名犯罪分子被执勤法警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昨日在解放碑举行的禁毒宣传活动中,市公安局、文化局、教委等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向群众宣传禁毒知识。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我市的禁毒宣传针对青少年这个特殊群体推出了易读、易懂的禁毒宣传手册、杂志专刊等数千份图文并茂的宣传资料。市禁毒委希望通过加强对青少年禁毒宣传,帮助青少年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远离毒品。 来源:
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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