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皇阿玛欠款案” 张铁林被判还款10万
作者:黄斌   发布时间:2004-11-24 11:20:25


    据新闻晨报报道,昨(23)天14:00左右,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下达“皇阿玛欠款案”审判书,判定张铁林和经纪人戴开明之间的“居间合同关系”成立,被告张铁林应该履行诺言支付酬金10万元。

  据戴开明介绍,2003年12月底,上海协和医院投资管理公司与他联系,让他介绍张铁林为医院做广告,之后戴与张铁林达成协议:如果此次商业机会介绍成功,张铁林必须支付戴某10万元中介费。张铁林为此还出具了书面承诺。2004年4月初,张铁林拍摄了广告并举行新闻发布会,但应支付给戴的中介费,却一直拖欠。

  昨天下午,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正式将审判书交给原被告双方。

  但被告张铁林及其律师因为有事在身,均未及时领取。法院最后判决被告张铁林和原告戴开明之间的居间合同关系成立,被告张铁林应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戴开明支付中介费10万元;本案诉讼费3510元也由被告张铁林负担(于本判决生效日后7天内交纳)。

  记者致电戴开明时,他很激动:“告明星的确不容易,但法律终究是公正的,事实就是事实。现在我只希望,张铁林能及时还钱!”

  之后记者又致电张铁林本人,他的助手以其要拍摄电视剧《无字碑歌》,需要现场录音为由,拒绝记者采访。而他的律师翟雪梅女士则以没有亲眼看到审判书为由,拒绝发表任何言论。



来源: 中新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