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遗体被火化 证据灭失导致输官司
作者:刘秋苏   发布时间:2005-08-09 08:47:20


    8月8日,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彭毅然要求医院赔偿妻子死亡赔偿金等损失5万元的诉讼请求。

   去年7月22日凌晨,37岁的农村妇女魏花月产下一男婴。十余分钟后,魏花月不幸死亡。得知妻子死亡后,处于悲痛之中的丈夫彭毅然将遗体送往殡仪馆火化后匆匆埋葬。事后,彭毅然以医院医疗事故为由向医院索赔5万元。医院则以魏花月分娩时年龄已大、未定期保健、分娩过程中出现羊水栓塞并发症、医院没有过错等理由进行抗辩。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